根据上级有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要求,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将对李中昌同志任杭州文一教育发展公司董事长、王文虎同志任杭州文一教育发展公司总经理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李中昌同志任杭州文一教育发展公司董事长、王文虎同志任杭州文一教育发展公司总经理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重点审计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18年5月15日起。
三、审计联系电话:86915035,86915095,电子邮箱sjc@hdu.edu.cn。
四、审计人员纪律:
按照《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应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联系电话:8691505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