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处:
为持续推进学校系统数据的建设,配合省审计厅、省教育厅做好高校审计数据报送工作,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公办高校审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浙审办教科便函[2024]2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审计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数据内容
(一)提供信息系统数据库全库备份。
请各部门对照本部门涉及的信息系统(见附件1),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该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库完整备份。
(二)按照高等院校审计数据规划提交标准化数据。
各部门登录学校审计数据上报协同工作台,完成数据的整理和上传,并按系统提示的质量问题进行数据转换、修正、确认。
(三)无具体业务系统和数据。
1.如部门需要上报的数据无具体业务系统,请按照要求在审计数据上报协同工作台中报送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时间段的数据,并附上情况说明。
2.在数据梳理过程中,如有无法提供的数据,需进行情况分析并提交情况说明。
二、数据报送时间和格式要求
(一)校内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
(二)报送数据格式
1.数据库全库备份文件命名规则为:教育_学校名称_学 校标 识码_规划数据_起 始年 月_终止年 月_报送年 月 日。版本号 11.2.0.1.0及其以下Oracle的备份为dmp文件,备份方式为expdp或exp导出,并提供导出日志;SQLServer的备份为bak文件或txt、CsV、 Xls等文本文件和报表,同时提供数据字典、数据采集程序源代码 (脚本 )以及相关备份文件的数据恢复技术文档说明。
2.数据库全库备份文件严格按要求导出后上传到信息技术中心提供的FTP服务器对应的目录中;标准化数据导入到学校审计数据上报协同工作台中。
三、数据报送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在总结往年报送经验的基础上,将该项工作与数字化改革、数据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保障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确保数据报送质量。按照本年度的数据报送要求,各部门需完整、及时、准确采集并提交相关数据。在数据采集、存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防止数据泄露、丢失,已定级的保密信息按照密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须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并明确1名联络人负责数据报送具体事宜。
在提交数据过程中,如有系统问题、备份参数、文件格式等技术疑问,请及时与信息技术中心沟通解决,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人:袁俊峰,联系电话:86878568。其他问题请与审计处联系,联络人:石莹波,联系电话:86915054。
附件:
1.学校信息系统、结构化数据分工表
2.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审计数据报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