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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审指导监督 助推内审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9-06-03  点击数:840

    指导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为审计机关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以此为契机,提高站位,主动有为,切实肩负起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使命担当。

    一、明确内部审计指导监督重点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性的指导监督,督促引导被审计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机制,强化重要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指导帮助,指导被审计单位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明确职能定位、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管理机制、完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推动行业和系统管理部门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督促职能;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创新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方式

    建立精准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创新灵活多样的指导帮助机制。采取座谈研讨、走访调研、制订操作规程、发布项目建议条目等方式,及时掌握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规划不同时期、不同类别单位的指导帮助重点,分层分类加强指导。

    三、探索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

    探索推进资源统筹、互为一体的“大审计”监督格局,在继续开展完善组织审计、联合审计等协同方式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推进“风险清单督导”协同方式,按行业或分领域梳理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动态编制“风险清单”,督促指导被审计对象按清单内容加强自我监管,起到“以点促面”及预警预防的效果。

    四、切实发挥内部审计行业协会职能作用。

    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开展调研,明确各行业、各层次指导和发展重点,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典型引路,积极开展实务交流、评优创先、培训教育、经验宣传等活动,引导内部审计加强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促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人才管理,完善对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的发现、培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的职业引领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在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业务融合、构建“大审计”格局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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