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及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4月18日起,对刘孝菊同志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和王海稳同志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期间(2023年5月5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刘孝菊同志和王海稳同志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和遵守廉政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审计组或审计处反映,并对审计组成员执行审计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金月华
审计处联系电话:86915035、86915095
电子信箱:sjc@hdu.edu.cn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