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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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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审计工作,针对审计中的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维护财经纪律,规范经济行为。
3、依据组织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
5、负责对学校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根据校办企业管理需要,做好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6、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对校内重大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并对相关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督。根据管理需要,负责开展内部控制审计。
7、负责对学院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二级学院预决算审计。
8、负责对科研项目课题经费决算的审签或审计。
9、负责做好社会审计项目的联系、协调,接洽政府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的相关事宜。
10、负责审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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